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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:
在日常生活中,一些人坠入爱河或结婚后,为了进一步增进两方之间的关系,一方会为另一方购买一些贵重物品,例如结婚戒指,玉镯和项链。一旦两方分手或离婚,这些贵重物品自然会成为两方之间争端的焦点。买的一方想要回来,但接收者不想给。那么,分手后,给对方买的贵重物品能不能要回来?
分手后,给对方买的贵重物品能不能要回来?
通常,无法将其退回
恋爱期间的人们都是情深意浓的的时候,为了向对方表达爱意,难免会发生多次相互赠与财物的行为,小到给对方买衣服,大到给对方买玉镯、手表。通常情况,双方在恋爱期间互赠礼物,属于正常的礼尚往来,双方都是出于自愿,没有任何附条件,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是赠与行为。如果双方分手,是不能返还,也不能分割的。
特殊情况(彩礼),能返还
当然,这也不是绝对的,像我们有些地方有这样的民间风俗,结婚之前需要给女方买三金作为彩礼。如果说男方赠与女方的婚戒、项链等贵重物品的行为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给付的彩礼。这种情况,男方要求返还给付的婚戒等贵重物品这一彩礼时,通常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。
认定为彩礼,通常考虑哪些因素,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?
(1)有给付彩礼的相关证据,比如证人证言、举办订婚仪式、购买贵重物品的票据、双方聊天记录有探讨过给付彩礼的内容等。
(2)给付彩礼后,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而且也没有共同生活过或双方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很短,比如一个月的情况。
如果按照上述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,法院很可能认定为是彩礼的性质,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全部或者部分。
小结:
恋爱期间,双方金钱上的来往或者互送礼物很正常,很多都用金钱、物质来衡量一方是否爱对方,一旦这种关系破碎,不得不回归现实,彩礼可以返还,只是一个法律上的原则。比如,双方给付彩礼并未举办任何订婚仪式,这就导致彩礼的认定缺少很重要的证据。此时,就需要尽可能多搜集其他方面的证据予以证明,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,是有很多办法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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